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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已自114年7月22日施行,旨在保護泛公部門(包括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政府控制的團體等)揭弊者,從而發現、防止並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以維護公共利益。 該法提供了「三保一減」的保障措施,包含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工作權保障以及責任減免。 若揭弊者因揭弊行為受到不利對待,可依法請求回復原狀、損害賠償,不具公務員身分的揭弊者若無法復職,還可請求待業補償金等。


詳情請參閱附件簡報及問答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