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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策會自本年6月3日生效日起一年內(每年更新),得受理企業申請導入CBPR體系之國際標準及取得CBPR體系標章

一、有關我國參與APEC跨境隱私保護規則(Cross Border Privacy Rules, CBPR)體系申請設立當責機構事,我國於2019年推薦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以下簡稱資策會)提出申請。本案APEC秘書處通知,我國申請案業經「APEC聯合監督小組」(Joint Oversight Panel)審查認定符合所有要件,並由「APEC數位經濟指導小組」(Digital Economy Steering Group, DESG)全體成員通過,取得AA資格。
二、資策會自本年6月3日生效日起一年內(每年更新),得受理企業申請導入CBPR體系之國際標準及取得CBPR體系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