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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及「水稻收入保險」即日起受理申報!

  111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即日起受理申報,該計畫各項轉(契)作、稻作、生產環境維護、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等措施,每年全國統一於1月受理申報作業,考量111年申報期間適逢春節假期,特別延長受理期限自1月3日至2月11日止。配合國內農友多元耕作特性及因應氣候變遷,今年起除了開放農友得選擇全國任一鄉鎮申報外,而且能自行規劃耕作期程,再搭配稻作四選三及水稻收入保險政策,期望藉由引導調整耕作模式及保險觀念,維持稻米供需平衡,保障稻農收益。
  
申報方便有彈性耕作期程自由規劃
  農糧署東區分署說明,有別於往年農民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申報,且只能依當地縣市政府統一訂定的耕作期間種植,農糧署自今年起,推動更彈性的申報方式,農友可在受理申報期間,攜帶證明文件到全國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但土地座落多個鄉鎮者,仍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建議農友優先考量於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但申報地一經選定且已申報者,當年度即不得申請變更申報鄉鎮。
  今年除公糧、契作硬質玉米及參與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另有規定外,開放一般農友可自行規劃耕作期程,並以符合「當年起始、半個月為單位,且連續4個月以上」的耕作期間(例:2/1-5/31或3/16-7/15)為原則,申報1次耕作措施,全年申報上限為2次;但不同耕作措施之耕作期間不得重疊,另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每年限申報1次且不得跨年度,其餘措施之耕作期間得跨年度種植(例:9/16-翌年4/15)。
  
稻作四選三增進地利穩定糧價
  農糧署東區分署表示,為維持糧食安全、穩定糧價與農民收益,對於符合兩個期作基期年資格田區,實施「稻作四選三」政策,自111年第2期作起,每期作滾動檢核前3個期作之耕作措施中,至少需有1次辦理轉(契)作、自行復耕水稻以外作物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當期作(第4個期作)始得申報繳交公糧、領取大專業農種稻補貼或投保加強型水稻收入保險;惟申報時已取得有機、友善耕作或產銷履歷水稻驗證之農地,則不受限制。
  
水稻收入保險降低風險保收益
  農糧署東區分署進一步說明,今年起推動水稻收入保險政策,取消稻作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凡是合法種稻的農友,不論是否申報繳售公糧,皆須投保基本型水稻收入保險,保費由政府全額負擔,農民不用支付保費,倘遭遇天然災害或病蟲害且產量受損達2成以上時,即可獲得每公頃1萬8千元的保險理賠金。另為強化保障未申報繳交公糧的稻農收益,今年起取消稻作直接給付,改計入加強型水稻收入保險理賠保障,農友只需負擔部分保費,倘產量減產1期作5%,2期作10%以上,即啟動理賠機制。今年投保時間1期作為1月1日至3月31日,2期作為6月1日至8月31日,建議農友優先考量於年初同時投保全年2期作保險,為收益多一點保障。
  
及時申報及投保安心好過年
  由於每年都有少數農民因故遺漏或忘記申報投保而喪失獎勵保障機會,農糧署東區分署特別強調,無論參加哪種措施,都必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作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請農友特別注意,儘早完成申報,安心好過年!
  

聯絡人:陳副分署長吉村
聯絡人電話:03-852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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