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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粟(小米)」品項「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並自即日起生效(農糧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01日
發文字號:農授糧字第1061066140號 
主旨:公告「粟(小米)」品項「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第五條。
公告事項:「粟(小米)」之「生產及出貨作業流程圖」、「生產及出貨作業風險管理內容一覽表」及「生產及出貨作業查核表」,詳如附件。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