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耕作措施補(變更)申報作業,宜蘭、花蓮、臺東三縣自7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報,尚未於今年初完成第2期作申報或需變更申報的農友,請把握時間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另為防疫便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農友也可以採郵遞、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洽辦。
- 宜蘭、花蓮、臺東三縣政府公告受理補(變更)申報作業期程如下:
- 宜蘭縣7月1日至7月31日。
- 花蓮縣7月1日至7月31日。
- 臺東縣7月1日至8月15日。
- 因應疫情通訊辦理補(變更)申報作業方式及受理單位聯絡資訊,請參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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