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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署徵求臨時人員1名

1.報名時請檢附(1)報名表(2)國中以上畢業證明文件(3)具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要點」本案以原住民優先面試及進用。
3.於112年5月16日17:00以前以郵遞(以郵戳為憑)、親送或由專人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本分署秘書室(收發)(花蓮市中華路512號)。
4.符合資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報名者請留聯絡電話,以利本分署另行通知面試日期。
5.未獲通知面試者或不符合資格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