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處分本分署報廢公務車乙輛。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案標售標的物品、數量、標售底價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訂於112年12月15日下午14時整。
(二)地點:本分署第3會議室公開開標(花蓮市中華路512號)。
(三)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上午9時整。
三、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2年12月14日下午17時投標截止日前,在辦公時間內向本分署洽詢(洽詢電話:03-8523191#262李先生),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等文件或由本分署全球資訊網/本分署公告下載。
四、本案開放一般自然人及法人(公司)投標,以整批標售方式辦理,有關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分署安排參觀。
五、投標文件須以信封密封,並於信封外註明投標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連絡電話、地址等。
六、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開標之次日起7日內匯款至本分署指定之銀行帳戶內。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七、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本分署於3日內按現狀交付標的物,並由得標人自行運送。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